1、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、劳资、职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。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,组织建立健全学院人事、劳资、职称等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,组织实施,狠抓落实。
2、负责全院机构、编制及用人计划管理工作,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类人员。
4、负责教师和其他人员的招聘选留、录用、调动的审核、报批及办理各种调配手续。
5、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、考核、奖惩和评优工作。
6、负责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布置工作、检查督促岗位职责执行情况,加强对本处干部的考察、培养。
8、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并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,供领导决策。
9、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。搞好调查研究、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。